晉靈公不君。厚斂以雕(装饰)牆。從台上彈人,而觀其辟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殺之,寘諸畚,使婦人載以過朝。(不君的程度逐渐加深)趙盾、士季見其手,問其故而患之。將諫,士季曰:“諫而不入(纳),則莫之繼也(莫继之,没有人会继续了;之在此是第二人称)。會請先,不入,則子(您)繼之(在古汉语中,之一般指第三人称:他。但是在对话中,之可以第二人称,也可以第一人称)。”三進(入门,入庭,登阶)及溜(通霤liu[4],房檐流水的地方,指屋檐),而後視之。曰: “吾知所過矣,將改之。”稽首而對曰:“人誰無過?過而能改,善(noun.善事)莫大焉。詩曰:‘靡()不有初,鮮克(能够)有終。’夫如是,則能補過者鮮矣。君能有終,則社稷之固也,豈惟群臣賴之。又曰:‘袞(天子的衣服,此处代指天子)職有闕,惟仲山甫補之。能補過也。君能補過,袞不廢矣。”

猶不改。宣子驟諫。公患之,使鉏麑(人名)賊(毁则为贼→毁坏,败坏→杀人)之。晨往,寢門辟矣。盛服將朝,尚早,坐而假寐。麑退,嘆而言曰:“不忘恭(外表上)敬(内心里),民之主也。賊民之主,不忠;棄君之命,不信。有一於此,不如死也。”觸槐而死。

秋九月,晉侯飲趙盾酒,伏甲將攻之。其右 提彌明 知之, 趨登,曰:“臣侍君宴,過三爵,非禮也。”遂扶以下。公嗾夫獒焉。明搏而殺之。盾曰:“棄人用犬,雖猛何為!”斗且出。提彌明死之(为之死,为保护赵盾而死了)。

初,宣子田於首山,舍於翳桑。見 靈輒 餓(饥,食不足。饿,困乏也),問其病,曰: “不食三日矣。”食之,舍其半。問之,曰:“宦三年矣,未知母之存否。今近焉,請以遺之。”(赵盾,主语被省略,古汉语中常见,需要还原出来)使盡之,而為之簞食與肉,寘諸(之于的合音)橐(无底曰橐,有底曰馕)以與之。既而與為公介(甲,甲士),倒(dao[4])戟以御公徒,而免(使赵盾免于难)之。問何故,對曰:“翳桑之餓人也。”問其名居,不告而退。——遂自亡也。

乙丑,趙穿攻靈公於桃園。宣子未出山而復。大史書曰: “趙盾弒其君。”以示於朝。宣子曰:“不然。”對曰:“子為正卿, 亡不越竟,反不討賊,非子而誰?”宣子曰:“烏呼!‘我之懷矣,自詒伊戚’,其我之謂矣!”

孔子曰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書法不隱)。趙盾,古之良大夫也,為法受惡。惜也,越竟乃免。”

宣子使趙穿逆公子黑臀於周而立之。壬申,朝於武宮。